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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齡層維生素建議量

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修訂第七版(Dietary Reference Intakes,DRIs)

 

取自衛生福利部

 

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之品項範圍:

 

(一) 國內產製型態屬錠狀*註 1、膠囊狀食品*註 2(包含膜衣錠、糖衣錠、硬膠囊等),配方中任一維生素,其每日攝取量符合「應辦理查驗登記之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認定基準表」,即須辦理查驗登記


(二) 錠狀、膠囊狀食品中所含有之「維生素」係指人為添加,且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所收載之品項,換言之,國產之錠狀、膠囊狀食品,其產品若係為天然原料所組成(例如檸檬汁、胡蘿蔔),即
使維生素含量達認定基準範圍,亦無須辦理查驗登記。

(三) 「應辦理查驗登記之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認定基準表」中維生素含量係指營養素型態的含量,並非所添加食品添加物型態的含量,應計算為維生素標準型態,例如產品中維生素 A 醋酸鹽添加量 1050 μg,換算
成維生素 A(All-trans retinol)純量僅 913.5 μgRE,則未達查驗登記基準,其換算方式可參考第 6 頁「維生素 A、D、E 換算參考表」。

(四) 粉狀、液狀或須經溶解於開水調勻後飲用之發泡錠產品,則不屬須辦理查驗登記之範疇。

註 1:錠狀(Tablet)食品,係指利用混合賦型劑作成粒狀,再加滑澤劑壓縮製成的食品。簡言之,即經過打錠的食品。
註 2:膠囊狀(Capsule)食品,係指充填於一般由動(植)物膠製作之兩端封閉圓狀的食品;或一端封閉,未封閉端則交互插入嵌合的一對圓狀食品。簡言之,即經過充填成膠囊的食品。

 

未命名  

 

未命名  

取自衛生福利部

 

藥品級和食品級和規範差異

1.藥品的中央主管機關為衛生署藥政處,而食品則為衛生署食品衛生處。

藥品需要有臨床治療效益及安全性的相關研究,且清楚標示有效成分及含量或濃度,才能獲得主管單位核可上市;食品只要符合食品管理法規,並標示產品成分及添加物含量且不含對人體有害或禁止添加的成分就可上市,管理的重點不同。

2. 藥品製造的廠房必須符合c-GMP認證,其製程必須經過嚴謹的品質管控,亦即「確效」的程序。食品的製造規範則不像藥品那麼嚴謹。

3. 藥品級的產品需經過純化,主成分含量高。食品級的產品有效成分的含量較低。

4.藥品級有衛生署核可的適應症,食品級則不可標示醫療效能。

5.藥品級需在醫師、藥師或藥劑生後依指示小心使用。食品級可自行購買。

舉例說明


1. 藥品級銀杏與食品級銀杏

藥品級的銀杏經過純化,主成分為銀杏葉類黃酮配醣體。食品級的銀杏葉萃取物有效成分的含量較低。藥品級例如:循力寧( Cerein)。食品級就一般賣場或藥局所購買的。


2. 藥品級與食品級葡萄糖胺製劑「維骨力」藥品成份為硫酸鹽葡萄糖胺,會有衛署藥輸字第XXX號的藥政,核准適應症為緩解退化性關節炎之疼痛,例如:義大利Rotta藥廠所生產的維骨力( Viatril-S)。

而食品級成份為葡萄糖胺鹽酸鹽,為一般保養用。例如:從美國帶回台灣送親友的或在Costco 所購買的維骨力產品Schiff Move Free及Nature Made Triple flex。


3. 藥品級與食品級的維他命 : (如:善存或維他命C)

藥品級的高劑量型綜合維他命,會有衛署藥輸字第XXX號的藥政。食品級綜合維他命是符合或小於每日所需營養素、建議標準劑量所服用的。例如:台灣買的善存就是藥品級,從國外買回來的善存就是食品級。這也可以說明為什麼台灣買的善存會比國外買回來的貴了。藥品級多半較適合病中病後、肝功能不佳、容易疲勞、長時間處於高工作壓力的環境中菸酒過度之人來強化保養之用。食品級的綜合維他命來常作為一般性或持續性保養。

取自網路

 

 

一般來說,強化水溶性維生素B群及C是最常見的,有的產品的B群濃度甚或高達百分之一千至二千的每日營養素建議量(RDNA或RDA)。


什麼樣的人該選用這樣的產品呢?多半較適合病中病後、肝功能不佳、容易疲勞、長時間處於高工作壓力的環境中菸酒過度之人來強化保養之用。這類產品在服用一段時間之後,其實可轉而服用食品級的綜合維他命來作為持續性保養。


至於「衛署成輸字第○○○○○○號」及「內衛成輸字第○○○○○○號」,則是表示衛生署核准輸入的成藥許可證號,也就是指該藥品是政府核可進口至台灣地區的證號。

 

目前衛生署公告的保健功效共計13 項,分別為:

(1)調節血脂功能 (2)免疫調節功能 (3)腸胃功能改善、(4)骨質保健功能 (5)牙齒保健(6)調節血糖 (7)護肝(化學性肝損傷) (8)抗疲勞功能 (9)延緩衰老功能 (10)輔助調節血壓功能 (11)促進鐵吸收功能 (12)輔助調整過敏體質功能 (13)不易形成體脂肪功能。

 

另外,目前衛生署亦有公告魚油及紅麴健康食品規格標準。

只有標有「健康食品」、「衛署健食字號」或「衛署健食規字號」及「綠色橢圓標織」,才是衛生署有保障的健康食品。而坊間口頭所說的只能是「一般食品、保健食品」,只能當一般食品食用,做為營養補充而已(目前核准共計245項)


通過許可之健康食品查詢網址:
http://consumer.fda.gov.tw/Food/InfoHealthFood.aspx?nodeID=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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